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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实验中学)
漯河市实验中学数字书法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实验中学委托,就漯河市实验中学数字书法教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漯河市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实验中学校内,项目主要包含数字书法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建设及安装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生产或经营项目相关的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响应人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3.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4.磋商文件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递交地点: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 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漯河市实验中学官网》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漯河市实验中学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5-3167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 10#楼 1501、1502 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95-559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