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0
- 05-24
- 05-24
- 05-24
- 05-24
- 12-02
- 11-19
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录播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录播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实验中学委托,就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录播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录播教室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漯河市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实验中学院内,项目主要包含西校区录播教室设备升级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施工及安装等。(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生产或经营项目相关的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响应人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递交地点: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 室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6.2磋商文件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实验中学官网》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实验中学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5-3167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 10#楼 1501、1502 室
联系人:马女士、赵女士
电 话:0395-5591707 13525013760 15239592691